编码规范指引稿
一、税收分类编码背景:
为加快税收现代化建设,方便纳税人便捷、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以下简称编码,见附件),并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至此企业开票都需要建立在正确添加税收商品编码的基础之上,发票开具从此进入了一个新时代。由此航天信息自主研发的智能编码应运而生。智能编码是基于国家税务总局的编码基础库以及用户实际操作的样本数据库,结合双重人工审核过滤机制,在云端大数据智能分析的基础上,为企业用户提供快速准确的税收分类编码自动匹配的功能。
二、高、大、上的智能赋码工具——智能编码的使用说明:
1. 使用入口:
开票软件中最右插件
2. 编码添加
告别单一添加的low操作,支持批量添加!
“批量添加”:支持从excel和txt中复制整列商品名称;
“批量修正”:右键点击项目表头,支持对“税收分类编码”、“税率”、“优惠政策”等项目内容的修改。
3. 编码检测
(1)点击“编码检测”,即可获取编码;
(2)编码检测图标指南
【匹配度概念及提示标识】
对于检测后的系统优化的编码都是有对应匹配度的,但是匹配度并不是衡量编码是否正确程度的唯一标准。不同匹配度下,提示标识是不一样的,下面是一些智能编码“体检”后常见的提示标识,供大家参考对应。
① 红色感叹号:代表编码有异常,点击红色感叹号,执行自动更改编码。
② 红色箭头:是指编码已经修正后的状态,如果点击红色箭头,会返回更改之前用户选择的编码。
③ 手动获取:代表编码匹配度小于50,提示红色,不获显示编码。用户可自行手动匹配编码,匹码之后,红圈提醒消失。
④ 黄色圆圈:代表编码匹配度大于50 不大于 85 时,提示黄色。用户选择后,黄色提示消失。
⑤ 绿色“荐”字:代表匹配评分大于等于85,显示:荐。编码健康,用户可以无需改动。
(3)锁定反馈:
审核方式开源化,提升用户参与度。点击锁定,反馈编码信息。呼吁广大用户都参与我们的编码优化工作,我们的进步离不开您的支持!
【操作方法】
①点击税收分类编码后的“ ”标识;
②反馈界面中,点击锁定编码,选择您认为正确的编码;
③填写验证码,点击确定。
三、编码使用常见误区
1. 税率误区
比如商品编码为“2”开头的,一般适用税率为17%,如果出现其他税率,则很可能是开错税率发票。
再如商品编码为“3”开头的发票,税率为11%,6%,3%,几乎没有17%,所以如果出现了17%,也很可能也是开错税率。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特殊情况,举个例子,电信服务分为基础电信服务(11%)、增值电信服务(6%),如果仅仅只写“电信服务”而不写明具体服务类型,会很有可能匹配到高税率服务中。千万不要在税率上犯这种“大马虎”!
2. 商品名称不规范
古人云:“一字之差,失之千里”,商品名称也是如此,模糊、错误、有异议的商品名称,往往会影响智能编码的匹配精度、准度!
(1)张冠李戴——“品牌名称作为商品名称”
【举个例子】如“娃哈哈”品牌,一个品牌下可能有各种各样的产品形式,如娃哈哈矿泉水、娃哈哈饮料,如果在开具发票时只填写“娃哈哈”,那么智能编码是无法猜透开票人员的心思的,自然匹配出来的编码会不准确。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将品牌对应的实物名称补全,如“哇哈哈碳酸饮料”
(2)喧宾夺主——“规格、符号作为商品名称”
【举个例子】如“35mm二极管”,如果用户仅仅以商品名称的次要元素作为商品名称填开发票“35mm”,那么智能编码的索引重点则会发生改变,自然匹配出的编码也不会是准确的编码信息,作为一个专业的财务开票人员一定要主次有别,学会抓“重点”,这样编码匹配结果才会“称心如意”。正确的做法就应该在产品规格、符号后将对应商品名称补全。
(3)行业规律——“行业性商品名称特殊”
【举个例子】目前大部分房地产行业开票时,因为行业潜规则都是只写一个楼盘名称,随着目前兴旺发展的房地产发展背景下,房地产楼盘的名称也五花八门。而智能编码面对“百花齐放”的楼盘名称也想大喊一声“臣妾做不到啊!”,因此正确的做法可以将实际服务类型补全再用括号把楼盘名称补充进去,比如例子中的幸福庄园案例,规范的商品名称是销售商品用房(幸福庄园)
(4)混淆视听——“故意选择低税率、低风险的商品编码”
【举个例子】此种情形就不属于上述三种“无意之过”的状态了。部分用户通过打“擦边球”的形式,将高税率的服务形式开具成低税率的服务内容。如“语音通话”改为“网络通话”,税率高低可想而知,所以在此提醒广大纳税人规范开票,诚信纳税!此种行为税收风险极大,三思!三思!
四、编码规范的意义与风险
很多公司的财务人员水平不一,由于各方面的综合原因还是有相当部分财务人员不重视编码开票,编码乱选,发票名称填列“随心所欲”,导致税局发出辅导提示甚至停办了部分公司的开票功能,给公司业务往来也造成很大不便。
所以为什么税局要如此大费周章的提醒、规范企业规范编码开票。
一是因为通过规范的编码开票,税局可以准确的获取到一家企业销售、采购情况,甚至是现金使用情况。这样即便企业不遵守财税规定记录账目,税局心中也会有“数”,这就是税局的“电子底账系统”。只要企业触发了税局的风控系统,局端可以随时在“电子底账系统”中提取、处理数据,并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比对、大数据分析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所以想在税收分类编码上面“打哈哈”、有自己的“小心思”可要好好琢磨了,更别提虚开发票、“内外账”这种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了。通过规范的商品编码,税局还可以有效地获取到同类商品、服务的价格数据,让部分想在“价格、成本”上打擦边球的企业如履薄冰。所以各位睿智的财务大神,一定要给自己的boss讲清楚规范使用编码的重要性!不然,下面的几条规定可是会让企业蒙受损失的哦!
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重要提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简称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对未按规定规范使用税收分类编码的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将依照下列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纳税人不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属于发票栏目填写不全,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理,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公开处罚情况。
二、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选择正确的编码如实开具。
对经税务机关通过编码智能匹配助手和人工复核后发现纳税人选择的编码不符合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将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更正的,视为恶意选择编码。
纳税人恶意选择编码的,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处理,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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